东莞公积金离职可以全部提取吗?
根据东公积金委〔2020〕1号关于修订印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取消公积金离职提取。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转移手续,不可再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政策申请提取。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离职且账户封存后仍可按出境定居申请提取。
发生下列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形之一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全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三)离休、退休。
(四)出境定居。
政策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