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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9大标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规定了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评估实施和评估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等对60周岁及以上中国老年人健康状态的评估。该标准指出中国健康老年人应满足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乐观积极和自我满意等9大标准。

《标准》明确健康老年人指的是60周岁及以上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的老年人,躯体、心理、社会三方面都趋于相互协调与和谐状态。健康老年人应满足的9大标准具体包括: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重要脏器的增龄性改变未导致明显的功能异常;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控制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范围内;营养状况良好;认知功能基本正常;乐观积极,自我满意;具有一定的健康素养,保持良好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家庭和社会活动;社会适应能力良好。

《标准》明确评估实施由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内接受过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评估实施和评估标准培训的医疗卫生、护理、养老等专业人员,对居住地或所在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健康三个维度(总和满分为100分),即:躯体健康(0-50分)、心理健康(0-30分)、社会健康(0-20分)三类一级指标。各类一级指标下细分二级、三级指标,每类三级指标对应不同分值

为规范评估标准,该标准还印发《中国健康老年人评估表》《中国健康老年人相关指标评估量表》等表单。评估人员通过询问评估对象或其照顾者,填写《中国健康老年人评估表》中的内容,按照该表中“评估项目”,填写每类三级指标评分,并计算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健康每个维度的分值,再按照《中国老年人健康各维度状态评估标准表》为三个维度进行健康状态评估。中国老年人健康状态评估总分为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健康三个维度的评分之和,80至100分且健康评估三个维度均为“健康”的老年人,可评估为健康老年人;不满足“健康”和“不健康”评估标准的老年人,可评估为基本健康;59分及以下,或躯体健康维度为不健康,或心理健康维度为不健康,或社会健康维度总分为零的老年人为不健康。

该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老年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健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起草单位包括北京医院(国家老年医学中心)、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十余家单位及学会。《标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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